各位旅客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五条规定“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一)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,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,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,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%......”,为了落实执行该条例,禁止车辆超过核载人数,保障承运方、站方、乘客方三者之间的合法权益,我站从2005年7月1日起,实行“免票儿童乘车预约登记制度”,所以本站提醒每位乘客在购买车票乘车时,若携带身高1.20米以下儿童乘车的,请在购票时事先声明并与我站售票人员办理预约登记手续,在车票上加盖“携童”印章。我站将根据该班次车辆的核载人数的10%发放免票儿童乘车配额。免票孩童配额以车票盖章为准,先到先得,额满为止,不便之处,敬请乘客们谅解。 |